李金镛病故后,清政府决定选派“胆识俱优,足任艰巨”的官员前往接办。但是金局处极边寒苦之地,近邻强敌俄国,且总办做事受到多方牵制,所以人人皆视为畏途,一时间找不到可信之人派往。后查得候选知县袁大化曾随吴大澂在吉林珲春一带筹办垦荒、练兵事宜,耐苦耐劳。李金镛也曾派他充任该局的提调,襄助局务极为得力。
在李金镛奏请病假后,漠河金矿就由袁大化暂行代理。称其:“迄今数月,迭次接阅察牌,规划井然。现值隆冬封冻,工作较简,出金渐稀。该员方在力裁繁费,支柱艰危,且熟悉该处中外情形,竟无出其右者。昨接依克唐阿电称,地方静谧,诸臻就绪,可令该员一手经理。”
这样,清政府决定让袁大化接办金局矿务,继任为漠河金矿总局第二任总办。
袁大化,字南行,安徽省涡阳县人。曾随吴大澂在吉林办理军防,后在珲春一带筹办垦荒、练兵事宜。
袁大化接手后,李鸿章责令他清查出入账目,认真整顿和改革矿务,“力汰浮费”,勿任由经手者蒙混开销,并设法招揽矿丁,使金厂不致废辍,局内冗员择要酌留,其工作不得力者逐渐裁减,以免浪费。其管理期间,“出金不减于昔”。
袁大化派人四处查探金苗,先后探得观音山、达音河、洼希利沟等地金苗丰富。1891年,即清光绪十七年,在漠河金矿“金苗不旺”的情况下,扩大开采了奇乾河北沟砂金矿。当年漠河金矿总局产量达到20595两,比1890年只稍有下降。
由此,漠河金局所辖各厂,上自乌玛河,下达观音山,延江四千里,形成了范围广阔的金矿区域。这些金厂需要很多矿工,遂引起沙俄金匪觊觎。袁大化接任之后,查得乾北沟得有佳苗,出金很旺,于是在此处新招集矿丁一千五六百人,其中一半来自俄厂逃回的人员,而且期间还不断有俄、日、韩三国矿丁一再来求,表示愿遵循中国法制,入厂淘金。但是这些人良莠不齐,俄国奸细往往混杂其中,在矿厂滋事,危害金厂安全,所以他增派人员到分厂进行管制,并增拨护勇驻守矿厂,确保万无一失。
同时,袁大化还购买新机器改进生产。袁大化认为俄人“于矿务最为讲求,上下数千里内,开采者无虑二、三十处,各厂均用机器,事半功倍”。于是金矿局添置机器设备,仿照俄用机器淘沙,并引进俄人用的淘金木机器,雇用俄国木匠以及从江对岸回来的中国木匠,在金厂建造以水为动力的淘金木机器,用马车运输矿砂,使生产效率有了较大提高。袁大化还对采选工艺进行了改进,采用了“引水抛毛”的跑毛水道开采法。
此外袁大化认为,“今聚数千人于边荒遐陬,寸丝粒粟采购于一两年之前,转运于四五千里之外,盖不必邻敌生衅,而已哗溃堪虑……唯有借矿以屯垦,斯为筹边之上策……旗人惰于耕种,达呼尔、奇勒尔等诸部落又皆渔猎为生,遂使沿边要地视为瓯脱,俄人乘虚侵占,开矿迁垦,集商练兵……要而言之,不外矿垦兼营二事”。
金矿采区远离城镇千余里,向来没有土著居民,偶尔有少数奇勒尔人,也是以渔猎为生,不从事农业耕种。金矿开办以后,往来贸易的商人和矿工流民,很多都是携带家眷前来,袁大化让他们就地开垦土地,种植蔬菜粮米,这样就能够缓解从远道运粮的不便。光绪十八年,即公元1892年,总办袁大化上奏,“查开通漠河墨尔根山道,奏明在案,本系边矿要图,前因经费难筹,暂停开办。近察局务稍有转机此项开道经费应能筹出,此条山路如果开通,逐渐筹布,不但边防有益,即矿务亦籍永远”。
一系列措施,使得人迹罕至的边陲地区变得“兵民辐辏,商贾繁兴”。
到1892年,即光绪十八年,“除陆续归还借款、分给股商官利外,所有勇夫、饷械、粮运及各局经费均由该厂筹给,不费官款,并提存余利,如数提供黑龙江军饷”。
1893年,即光绪十九年,袁大化在公布的《漠河矿务公司启事》中称,今春“添建省费机器一座,淘洗亦称得力。前借官款,年来均经陆续还清。”而金矿的开办也实现了“兴利实边”的目的。
1894年,即清光绪二十年,漠河金矿总局又新办乌玛河金厂。至此,漠河金矿局“产金甚丰”,每年进贡朝廷数万两黄金。
自1892年,该厂出金日旺,尤以1895年最盛,四年间“报效黑龙江军饷银五十三万余两,北洋军饷十万两。又奏明提充江省赈需银八万九千余两,北洋赈需银六万七千余两。又追缴二十一年花红归入江省充公银三万六千余两。统共计银八十二万余两。”仅1895年,即清光绪二十一年,清廷就从漠河金矿总局获黄金5万两。
1895年甲午战争后,李鸿章被解除北洋大臣一职。袁大化遂以身体不适为由,请假出山休养,继任的北洋大臣王文韶选派湖南候补知府周冕接任总办。袁大化在任七年,为办金矿“不惜身命,亲督矿丁,入山穷搜博采,刻苦经营。又复外联邦交,多方笼络”。“所出金砂,除矿丁分成及局用股利花红等项外,报效军饷赈需共银八十余万两,为各省矿务所未有。”
周冕接任后,以“漠河地处极远,往返不易,消息难通,而瑷珲即黑龙江旧城,北距漠河二十里,南距观音山一千八百里,最为适中,原又为转运分局所在地”为由,将漠河金矿总局移至瑷珲。但周冕能力、威望皆不能服众,金矿产量也日渐减少。“光绪二十二年得金27 000余两,二十三年得金34 000余两”,较1895年,即光绪二十一年相差颇多。